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淇县县委研究同意,淇县纪委监委、淇县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根据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6名。
三、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选任制公务员任期未满的;
3、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同意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7、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
三、选调信息发布
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专用网站。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通过该网站发布公告及本次选调录用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和事项。
咨询电话:0392-7233705。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淇县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贴照片)一式两份。报考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初审合格者,由单位党组(党委)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报县委综合楼4008房间。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3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附电子版)。
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选调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相应核减该职位拟选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同一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同时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如出现选调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考察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通过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因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转任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单位予以提拔或重用的,不予承认。
附件:淇县2019年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0ca04b8e245c283c7be02e7b1e3436d2.doc (15.45 KB) |
中共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淇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淇县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6日
更多详情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