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司法厅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月25日9:00-17:00。
地点:四川省司法厅2号楼一楼大厅(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见附件。
三、所需资料
1.四川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1份;
4.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管档单位盖鲜章);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有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证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
6.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综合管理”职位人员除外);
7.最近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需体现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
8. 报考“综合管理”职位的人员出具2年以上从事经济方面工作经历证明(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
9. 报考“行政复议(二)”职位的司法助理员出具2年以上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经历证明(由县<市、区>司法局出具);
10. 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通知。
五、资格审查防疫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和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健康码“黄码”、“红码”、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务必提前向四川省司法厅工作人员报告,不得自行前往资格复审现场,具体按属地疫情防控实时要求办理。
(二)考生于资格复审入场时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绿码,并签署《健康安全责任承诺书》,测量体温;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其他相关要求按属地疫情防控实时要求办理。
咨询电话:028-86748790。
附件:四川省司法厅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四川省司法厅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