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根据《崇左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聘工作方案》精神,决定面向各县(市、区)、乡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性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中直区直派驻机构)登记的在职在编干部,包括县(市、区)和乡镇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聘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详见附件1《崇左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性选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县级以下(含县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应当是通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进入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或根据岗位需求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尚在新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6)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选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对附件1《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职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3月3日。
2.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填写《崇左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性选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1)本人签字确认及单位盖章的《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扫描成PDF格式);(3)个人工作总结和自述材料各一份(电子版)。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自述材料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自我认知、能力特长、家庭情况及兴趣爱好等。(4)有突出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曾经主笔撰写过何种大型综合材料或主导过大型项目(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竞争性选聘+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单位及时间。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3月3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聘资格,并标记诚信记录。
2.资格审查结果公布。报名人员从2022年3月4日起,可登陆崇左先锋公众号、崇左人才网(https://cz.gxrc.com/)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四)面试考试
根据岗位需求与人员匹配程度,按职位名额与拟选聘人数比例(1:3以上)提出进入面试人选;对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特殊岗位,经竞争性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1:2的比例提出面试人选。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由用人单位通知该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3月5日。
面试公告在崇左先锋微信公众号、崇左人才网发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五)跟班学习
根据工作需要,参考资历业绩和面试情况,征求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后,按拟选聘岗位人数与跟班人员1:2比例差额确定人选,安排为期2个月的跟班学习。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跟班学习期间干部表现情况,按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选,并按程序组织开展考察、体检等工作。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选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名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七)公示和选聘审批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办理选聘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跟班学习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二)选聘工作组织实施全过程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无人报考,或因报考人员达不到有效竞争而取消的岗位,竞争性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况再次组织选聘工作。
(五)未尽事宜,请与用人单位联系。
本公告由中共崇左市委员会组织部、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7968396。
附件
1.崇左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性选聘岗位表.xlsx
2.崇左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性选聘报名表.docx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组织部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