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选齐配强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深圳市内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公务员2名。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如近5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不少于3次,或在市级及以上党政信息刊物上发表500字以上的信息稿件不少于3篇等)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现为副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或三级主办)及以下职级;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以现场报名或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现场报名及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府办公大楼1319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人:罗小姐,84827902、13428983158,邮政编码:518172),报名截止至2019年10月11日下午18:00,邮寄报名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4.曾经发表过的文章或撰写的文字材料;
5.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
7.300字左右的书面自我介绍;
8.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现场或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邮箱(详见选调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和职位需求,经审定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不符合选调资格和职位需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职位报名人数小于该职位选调人数3倍的,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保留该职位选调,结果在后续公告中发布。
(二)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五)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不得高于现任职务职级层次,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职位确定(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