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更名及增加编制问题的批复》(高机编〔2019〕8号)、《关于设立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知》(高机编〔2019〕9号)及《关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使用事业编制选调工作人员的复函》(高机编办函〔2019〕28号),经研究,面向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选调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19年选调高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学历、年龄不限(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熟悉电脑操作;
(四)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调动的;与单位签订协议,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 9-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只准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高州市府前路63号)。
4.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明确本人属事业干部或工勤人员及现聘岗位,是否属退伍军人或军烈属,以确认报考岗位类别,式样见附件3);
(4)属退伍军人或军烈属的,要提供相关凭证(注:军属是指现役军人父母、配偶、子女;烈属是指烈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5)《高州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
(二)资格审核:由市委机编办、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成立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选调资格。
(三)考试和考核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实操及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占60%,公文写作占40%,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0月15日上班时间凭身份证原件到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计算机实操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实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3.考核。考核得分满分为1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具体得分如下:
(1)年度考核得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每一年得1.5分,年度考核优秀的每一年加0.5分,最高得分为6分。年度考核得分以年度考核名册或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为依据。
(2)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荣获县级党委、政府和地级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次得0.7分;荣获地级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次得0.9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每次得1.1分;获得中央、国家表彰的每次得1.3分。同一工作奖励得分不累计,获奖得分总计不超过4分。表彰得分以表彰文件、证书等为依据。
4.总成绩=笔试成绩×60%+实操成绩×30%+考核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上述依据材料原件(表彰证书)及复印件(年度考核名册或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表彰文件、证书等,并加具“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意见和加盖单位印章)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逾期不交,作放弃该项分数处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依照实操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则按该岗位总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调人员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