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选调公务员3名,分别为法官助理1名、研究室科员1名,司法警察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官助理、研究室科员
1.政治、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工作责任心强;
2.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及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司法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为:法学或中国汉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4.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5.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7.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二)司法警察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热爱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工作责任心强;
2.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
3.在职在岗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
4.本科以上学历;
5.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
6.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法﹝2011﹞48号)要求,体能测试合格;
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8.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等处分。
9.具有从军经历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择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转任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人社、法院等有关部门组成选调工作组,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司法警察增设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14日(十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mnfyzgk@163.com邮箱,邮件命名“姓名+职位报名资料”;
3.报名材料
(1)《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能力特长,以及对我院司法改革相关情况的了解和建议,不少于1000字);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其他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到达3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所报职位计划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选调职位。
由选调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名单在茂南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mncourts.gov.cn)及 “茂南区人民法院” 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法官助理职位在笔试中增加案例分析测试,司法警察职位在笔试中增加警务知识测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等。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
3.司法警察职位除参加笔试和面试外,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法﹝2011﹞48号)要求,体能测试合格以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手续
公示选调人员名单,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