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22年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笔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23日09:00至2022年3月26日17:3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星期日)上午
笔试地点:康定市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笔试当天需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和未按要求提供防疫有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1.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州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乏力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笔试。
2.考前14天内有前往州外或有州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采样须在州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试场地,以及参加笔试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6.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州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7.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并复核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考试期间未按我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按时到达考点的考生。
咨询电话:0836-2868798;
监督电话:0836-2877572;
技术咨询电话:0836-2835281。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