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公开选调范围:广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委任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公开选调职位:共18个。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公务员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以附件职位表为准);
3.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2019年广州市市直单位因机构改革转隶到区的人员,年龄可在同等学历条件下放宽2周岁;
4.已参加公务员登记并在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职级公务员须已完成职级套转;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人口准入的基本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5.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广州市党建网(http://www.gzdj.gov.cn)、黄埔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时至2019年11月17日16: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选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请认真阅读报名网页关于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成绩等操作指引。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不按要求报均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系统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附件材料,其中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有关职务(职级)任免文件”等扫描件。
(3)本次将由用人单位进行系统初审,通过审核后将无法修改报名资料。在报名系统资料填写不全的报考人员,请在2019年11月18日17:00前完成资料递补操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按照选调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选调职位专业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见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信息,及时在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符合资格人员在2019年11月21日10:00至11月22日24: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到期系统关闭则无法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审核不予通过。选调职位及人数将视实际报名情况开考,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选调职位,视情况减少选调职位数量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两部分。考试成绩为100分,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各个考试环节。具体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1.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素质和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如低于1:3比例的选调职位,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开考或减少该职位数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成绩在选调报名系统和黄埔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
(五)资格复审与考察
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负责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低于1:1比例的,可由选调单位决定按实际人数考察,也可由选调单位决定减少该选调职位数量或者取消考察。考察对象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人岗相适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合格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进入下一环节。
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不符合岗位需求、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视情况可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问题的,依照规定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转任和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最终选调人数可少于拟选调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各单位联系方式表.docx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3.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