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8年我县部分县直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国选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面向国内(不含全椒县域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2、面向国内(不含全椒县域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不含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同类单位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选调人员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198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以下简称为研究生)的年龄为37周岁(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全椒先锋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选调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全椒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本公告附件下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审核小组人员按照规定的选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2日
报名地点: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308室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2:1的职位应取消或核减选调名额。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日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对所提供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确定体检人选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拟选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应在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和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需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相关会议研究。
因各种原因出现选调人员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职位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最多递补一次。
(五)公示
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的拟选调人员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全椒先锋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相关事宜
1、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级、事业职称予以保留。
2、被选调人员在全椒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3、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可报考任一职位。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5012516(全椒县人社局公务员局)
0550-5039669(全椒县人社局事业局)
监督电话:0550-5011485(全椒县纪委监委)
全椒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