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入围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算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成绩详见附件一。
二、考察
1.时间∶2022年6月6日—15日。
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及以上的遴选职位,比例为1.5∶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考察;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实际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结束后,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是否选用。
3.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的现实表现。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应当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根据职位需要,个别职位可对报名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等。
4.考察结果的使用。不唯分取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单位)依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经集体研究决定在入围考察的人员中为每个职位确定拟用人选。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三、调剂、体检、公示、调动等后续工作,依据《简章》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022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机关公开遴选
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