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国有14亿人口、9亿劳动力,解决好就业问题,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十三五”时期,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过6000万人,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科学研判大势,把握发展规律,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明确一系列重大任务。
2021年8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2021年9月1日,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年对我省脱贫人口进行全方位就业帮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省委党史教育领导小组具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将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的政策措施,全方位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多渠道就业、多方面增收。
材料2: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青海省将党史学习教育同就业促进工程有机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打出“组合拳”,及时落实补贴政策,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实现“应就业尽就业”。
2021年以来,青海省持续推进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免审即享”模式,为企业返还一定比例的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全方位搭建招聘求职平台,举办各类专场招聘活动234场,4800余家企业提供招聘岗位16.24万个;组织召开全省枸杞采摘劳务对接洽谈会,初步达成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引进劳务用工7650人。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稳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和就业重点群体,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至今年年底。截至今年6月底,发放资金430.58万元,支持121家企业开展以工代训607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