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同意,东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其中县招办1名,教研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3、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
县内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编内中层以上干部(含上挂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度考核(2015、2016、2017年度)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1972年9月14日(含)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应具有本县编制内五年(含试用期)以上(2013年10月前)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3、近三年(2015.9-2018.9)因参与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受查处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的有关信息2018年9月7日起将通过东至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20。
3、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所需提供以下材料:(1)《2018年东至县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所在单位介绍信(需写明入编时间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5)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5)经教育局审核的任职文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4:30-17:00,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尧城路27号),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两科,满分各为120分。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1日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0.4+教育法律法规×0.6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四)考察
根据笔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教育法律法规高者优先,若再相同,以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优秀多者优先,若再相同由县教育局组织考察确定人选,以下环节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东至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由县教育局工作安排岗位。
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自愿放弃选调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有关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公告由东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66-7026920县人社局:0566-5292981
监督电话:县监委:0566-7026613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教育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