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市直部分单位工作需要,拟从全市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18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及选调条件等要求详见《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2.在市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会同市监察、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3.选调岗位数与考试人数应达到1:3及以上比例;不足1:3比例的,经市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至1:2比例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为35周岁,计算以“1982年10月18日后出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2017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梅城镇潜阳路舒州逸夫小学正对面潜山市人才培训大楼二楼。
2、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及近期两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确定考试人选
报名结束,各主管部门可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笔试人选。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
选调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
笔试分值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应达到5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选调环节。
(四)录取办法
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笔试成绩等分并列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主要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1、各用人单位考察程序结束后,向市人社局提交报告,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市内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潜山市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