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出台(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我国将从基础制度建设、市场设施建设等方面打造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是全面巩固经济体系循环畅通成果的关键一招,有利于进一步的激发和培育国内市场的潜力,为我国以自身的最大的确定性来抵御外部不确定性提供一个很好的支撑。用好巩固经济体系循环畅通的关键一招,处理好“大”与“强”、“破”与“立”、“点”与“面”的关系,已经成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题中应有之义。
处理好“大”与“强”的关系。巩固经济体系循环畅通,需要的是更大规模和范围、更优结构形态、更高市场发展质量、更加完备制度规则的强市场。其中,建设大市场是建设强市场的首要一步。要立足我国拥有的超大规模和整体市场的明显优势,从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市场平台设施、要素和资源市场等维度,高标准和高水平推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着力打好强市场的“大”基础。在推动国民经济供给与需求在更高层次与水平上实现动态均衡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国内市场由“大”向“强”转变,日益成为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
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大破大立,晓喻新生。”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中还存在地方保护“画地为牢”、制度规则“天差地别”、要素资源流动“淤堵不通”、市场监管“松紧有别”等问题,给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带来了阻碍。要坚持破立并举,打通“中梗阻”、清除“拦路虎”,强化公平竞争市场规则建立,抓好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等“五统一”,把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立起来”。要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有形无形的“隐形门”“旋转门”,清除“自留地”界限,让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无处遁形。
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不会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也不会齐头并进、整齐划一,必须正确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要瞄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个总目标,全面谋划,下好全国“一盘棋”。在此基础上,要抓住着力点,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结合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的实施,推动先行先试并积极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为全国建设统一大市场提供“区域样板”。以点带面,稳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加充分地激发出市场的活力。
“众力并则万钧不足举也。”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凝聚各方合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能促进创新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和合理集聚,形成对全球先进资源要素的强大引力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支撑,牢牢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