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宛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宛城区招商办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宛城区招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为宛城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正科级规格的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三、选调计划
面向南阳市内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专项编制人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人员)中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岗位详见附件1《宛城区招商办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选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选调岗位需经常加班、出差。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当日)的在编人员。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选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等要求。
4.原工作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到选调单位工作,且选调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分为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布选调数额、选调条件、选调办法。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南阳市建设路666号)1号楼5楼招商办综合办公室。
2.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者在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工作时间)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①纸质《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报考人员编制性质、入编时间、是否同意报考);④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⑤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3)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请及时关注选调工作专用网站发布的笔试相关公告。
(4)本次公开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工龄时间长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人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需在考察期间提供毕业证、人事档案、拟调干部审批表(人事手续),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组织领导。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宛城区招商办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选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回避。
3.疫情防控。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4.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切实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区纪委监委派出专人监督选调工作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选调过程公开、公正。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做到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5.专用网站。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选调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考者本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6. 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宛城区招商办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3506338(宛城区招商办)
0377-60665046(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77-63227139(宛城区人社局信访室)
附件:
宛城区招商办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