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家平台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1名,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事业人员2名(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从事城市管家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参照公务员岗位面向全区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人员岗位面向全区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教体、卫生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需在乡镇机关、街道办事处工作满5年);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四、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进行报名,部门派驻乡镇(街道)四个平台人员须同时签署派驻乡镇(街道)的意见并盖章。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上填写的个人信息、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2月7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09室(舜江东路66号),联系电话:82180827、82217418。
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汇总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考试。考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审核)的全体报名人员,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选调人数的3倍,不足比例的可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3.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4.选调。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性要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调对象,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