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正式发布。
中央《决定》提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目前,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作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对三孩生育政策作出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法律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材料2: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7月2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