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未来5年,我们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是“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未来一个时期,“统筹产业结构调整”上升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
生态环境是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良好生态环境是检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坚持资源节约、保持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反复提及。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提高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这迫切需要我们坚持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地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部署实施全面节约、绿色发展战略,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利用强度,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在全社会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动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新时代10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效。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维护国家资源安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贯穿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全过程,贯穿于社会建设的全过程。通过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一揽子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在资源科学利用、循环利用中保护环境、建设环境、发展环境,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和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要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各界认识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把握和处理好利用和节约、开发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在生产、生活和学习中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自觉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资源节约。围绕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等方面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加快清洁化生产和高效利用,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在工业、建筑、交通等方面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加快装备制造业的智能化改造、建筑业的绿色化变革、交通运输业的低碳化发展,促进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型产业,向节能、减排、高效的新型转型,促进生产领域的全面节能降碳。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切实运用好市场化手段。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利用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等市场手段,加快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生态损害成本、环境污染代价的资源配置机制,不断完善和逐步提高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能耗、水耗、物耗标准,促进资源科学配置和节约高效利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好运行市场化的价格、金融、财税、技术、标准等体制机制,构建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抵消机制,积极推动从免费分配转向“免费+有偿”分配;在现有碳排放权现货交易的基础上,推进形成更加有效的碳交易市场,丰富期权等交易类产品,培育和拓展碳交易市场。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完善落实好法治化保障措施。落实好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鼓励、支持绿色发展体系法律。同时,加快立法和严格执法,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营造公开、透明、法治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法治环境,让企业、社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巩固绿色发展预期,坚守绿色发展规则,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切实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建立健全节约型社会的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增强环保、节能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以“低碳、节约”为荣的生活理念和科学的消费观念,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如此,方能形成同心协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切实助力高质量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0月31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