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生态补偿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复杂系统工程,虽然近年来取得显著成效,但在推进政策落地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生态补偿政策路线图基本明朗,顶层设计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从组成部门来看,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体制得到理顺,基本实现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有效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对解决我国生态补偿面临的管理多元化、政策碎片化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在新时代,如何进一步加强生态补偿的归口管理,清晰界定政府补偿和市场补偿的边界并形成合力,如何量化生态补偿标准,做好生态补偿监测与效益评估,这些都需要在顶层设计层面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同时结合各地实践进一步加强生态补偿基础研究。
各地积极落实国家生态补偿政策,跨省间自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积极性仍然不高。全国有近30个省份相继印发了本辖区《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有10余个省份签署了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笔者通过调研了解,省际自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积极性仍然不高,如果缺少中央层面的协调指导和资金支持,省际自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难度仍然很大。
各地高度关注生态综合补偿,但真正落地实施仍有难度。单要素生态补偿政策在实施中多以部门为主导,系统性、整体性不足,导致要素分割、管理职责交叉,补偿资金难以形成合力,政策叠加效应不明显,也会出现生态补偿资金支持的项目储备不足、资金使用绩效滞后等问题。因此,各地都期盼生态综合补偿,但综合什么、怎么综合、谁来牵头等还都不明确。个别省份探索出台了生态综合补偿试行方案,整合了省级层面与生态保护相关的多项专项资金,但补偿资金到县级层面上依然是条块分割,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整合,存在如何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各地积极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但流域上下游仍然需要共下一盘棋。目前着眼于流域整体性、协调性的全流域补偿机制如何建立,各地想法和诉求并不一致。在谋划构建横向生态补偿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体现流域上游生态服务价值及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生态补偿模式如何因地制宜,也需要在实践中下一番功夫。
材料2: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自2011年启动实施,成为我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截至目前,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已经实施了三轮,共安排补偿资金52.1亿元,其中,中央出资20.5亿元,浙江出资15亿元,安徽出资16.6亿元。通过试点,新安江流域水质逐年改善,千岛湖营养状态指数呈下降趋势,达到了以生态保护补偿为纽带、促进流域上下游共同保护和协同发展的目的,探索出了一条生态保护、互利共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