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直属机关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遴选何海莹同志到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人选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12月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乡村振兴局505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电话:0771- 5531378、5530651
南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