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用人视野,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决定面向全区设区市及以下机关开展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计划遴选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9名,其中政策研究与综合材料撰写岗位5名、项目管理岗位4名。拟遴选人员的具体岗位,从委机关和委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统筹安排。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遴选对象为全区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下
同)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和自治区设在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可列为遴选对象。在机构改革中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5年以上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级和相当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任职条件。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7日后出生,下同)。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此次专项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任职回避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2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职位要求
1.政策研究与综合材料撰写岗位。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稿写作经历(不含一般通讯、新闻稿件写作经历),文字功底较好,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
2.项目管理岗位。具有2年以上的产业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服务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18:00—12月14日18:00。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个人报名意向,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同时,报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经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成PDF格式);
2.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成PDF格式);
4.近三年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5.报考政策研究与综合材料撰写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经单位盖章确认的《近期参与撰写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目录》(扫描成PDF格式)和近两年撰写的有代表性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6篇,包括公文、讲话稿或理论、调研文章,材料需由写作文稿时所在单位盖章证明(扫描成PDF格式,同时提供Word版本)。
注意:请务必将报名表和上述报名材料于2022年12月14日18:00前发送至gxfgwrsc@163.com邮箱,邮件统一以“遴选+所在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成功入选后如组织需要,须服从调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经历业绩评价
我委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工作经历、业绩、岗位匹配度评价,并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按职位名额1∶5的比例提出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并适当核减遴选职位。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暂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1号)。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
(五)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12月17日下午13:30—18:30。
面试地点:暂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1号)。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六)确定跟班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60分为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名额与跟班学习人数N∶N+3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列为跟班学习人选;总成绩合格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则将总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跟班学习人选。
(七)跟班学习
跟班人选到相关处室跟班学习2个月,跟班期间,人事处牵头组织各相关处室,灵活采取政治理论知识测试、文稿写作能力测评、语言表达能力测试、行动学习和适岗性测评等多种方式,跟踪考察了解跟班人员政治素质、德才表现、特点特长以及岗位适配度等。具体包括:
1.政治理论知识测试。拟安排1次政治理论知识测试,考察跟班人选的政治理论知识水平,以及从事发改工作的基本素养和业务知识水平。
2.文稿写作能力测评。拟安排1次文稿写作能力测试,明确写作主题,考察跟班人选的见解见识、思维能力、知识储备及文稿写作水平。
3.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拟举办1次演讲比赛,明确演讲主题,考察跟班人选的逻辑思维、口头表达、临场反应等方面的能力。
4.适岗性测评。跟班结束前,拟由跟班人选所在处室,对跟班人选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由人事处负责汇总整理。
(八)确定考察人选
对跟班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专项考察情况和适岗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每个岗位按拟遴选人选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按程序组织开展考察、体检、公示、商调等工作。其中,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考试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黎旭,0771-2328373;董品,0771-2328310。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专项遴选干部报名表.doc
2.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3.XXX同志近期参与撰写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目(模板).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