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蜀山区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比选区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副职岗位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及人数
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名(事业正科级)。
二、比选人员范围
蜀山区委常委会直接管理的现任事业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三、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现任事业副科级领导职务须两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3.其他影响提拔任职等不适宜报名的情况。
四、工作程序
公开比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复试、组织考察、会议研究及任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蜀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蜀山先锋网、蜀山发布等方式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为蜀山区委组织部1501室(梅山路107号)。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区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副职岗位人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双面打印,正确规范填写。所在区属单位党组织给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个人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为确保公开比选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8: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计划数。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5月7日前通过蜀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蜀山先锋网、蜀山发布等方式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初试时间、地点。
3.初试
采取领导能力测试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综合计分。其中,领导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进行。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结果计入初试成绩(每得一次优秀加1分,合格不加分)。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6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
初试后通过蜀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蜀山先锋网、蜀山发布等方式公布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
4.复试
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等。
成绩合成: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5.组织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政治标准、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专业素养、作风和廉政情况及群众公认度等。考察结束后,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按1:3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考察对象有不适宜作为建议人选的情况,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6.会议研究及任用
区委组织部将建议人选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要求
1.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初试、复试环节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开展。
2.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3.公开比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作弊行为、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蜀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5121100(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0551-12380转08(区委组织部)
0551-65133298(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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