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财经办)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含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和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陈美任等30名考生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4日8: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自治区党委大院办公楼17楼1707、1709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3号),可乘坐6路、34路、39路、60路、607路、704路、B11路、B17路、B91路、B128路、B206路、B603路、K87路公交车至民族茶花园路口站下车,步行往茶花园路约200米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大院2号门登记进入。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推荐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加盖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
4.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
6.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或提供录用为选调生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020年、2021年度公务员(参公)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
8.2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稿写作经历证明(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10.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含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地点:自治区党委大院办公楼17楼(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4月15日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份验证及签到,核验通过后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面试当天考生必须按时进入候考室,上午7:50前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在面试期间,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相关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录机关报备。
(四)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配合后续其他相关工作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五)此次面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负责承办或者组织培训,也不指定任何学习资料、教材等,请考生提高防骗意识。
(六)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等请自行安排。面试当天,严禁携带家属、朋友等与面试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财经办)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8808801、8808811。
附件:
1.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财经办)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pdf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财经办)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