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遴选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职位人数1.5: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
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考察对象共50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察标准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时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考察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考察对象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考察组考察时进行联系。同时请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组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证书及有关材料。因联系不上考察对象造成的后果由考察对象本人承担。
2、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须在2023年4月28日18:00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3、130603职位,由于进入面试人员没有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且没有达到该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数,该面试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洛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