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遴选计划名额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309办公室(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资料
(一)《报名信息表》1份(市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原则上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职位要求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包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无服务年限或服务年限已满、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本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六)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签署“原件复印属实”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印章)。
(七)报考职位条件明确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遴选资格。凡因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单位按《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每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生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座机0838-2514189)。
附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