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自从塑料发明以来,塑料制品的使用日益广泛,给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方便。但与此同时,塑料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如何在方便生活与环境保护之间寻找平衡,成为全世界面临的共同议题,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为了减少塑料排放,推行色生产生活方式,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限塑令”。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等措施,《意见》将新兴领域作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结合行业实际,在总结各地、各部门及相关企业相关探索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在新兴领域防治塑料污染的具体措施。新版限塑令指出,到2020年底,我国将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费量明显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相较于2007年发布的限塑政策,“新版限塑令”构建起覆盖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末端处置全生命周期的政策体系,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的“中国方案”,开启了中国塑料污染治理的新征程。
为进一步落实“新版限塑令”,2020年7月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照禁限管理细化标准把握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明确禁限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政策边界和执行要求。对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期间用于应急保障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予以豁免。细化标准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以及2022年、2025年阶段性目标落实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细化标准将有助于地方有关部门在执法监督中统一认识、把握尺度;同时也有助于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政策的准确理解,保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通知》指出,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扩大公众参与。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通过政策图解、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准确介绍和解读分阶段、分领域、分地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发布联合倡议,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曝光力度,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工作。塑料污染治理涉及因素多、影响范围广,既需要各级政府紧盯目标、真抓实干;也离不开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广泛动员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走绿色发展道路;引导公众绿色消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塑料污染协同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