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鼎城委、区政府同意,鼎城区人社局所属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作为选用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基本要求。
二、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和对象
(一)职位和名额:鼎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鼎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鼎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鼎城区工伤保险处;共4名工作人员。
(二)遴选对象
常德市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热爱人社工作;
(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四)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不限;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副科级实职领导干部自愿退出班子需经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八)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四、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鼎城区人社局政工室会同相关职能股室(院)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2017年11月10日至17日)。在鼎城政府网、鼎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信息。
(二)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常德市鼎城区人社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登记表、任职定级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证明(副科级实职领导干部自愿退出班子需持组织部门批准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不分职位,采取统一报名的方式,择优按遴选计划统一派遣。报名地点:区人社局政工股,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3日。
(三)资格审查。鼎城区人社局公务员股、政工股、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共同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遴选计划与报考人员不低于1:2比例开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公务员股和政工股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有空缺职位可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4名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鼎城政府网、鼎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转任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鼎城区人社局党组研究安排到所属事业单位(参管),办理正式转任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的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弄虚作假或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公开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
(三)本方案由鼎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7375900
鼎城区人社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