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网络舆情监管中心为中共万安县委宣传部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调3名年轻干部为县网络舆情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万安县网络舆情监管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此次公开选调范围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干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3.热爱网信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4.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三年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干部;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县行政中心8楼838室)。报考人员可登录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下载《万安县网络舆情监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资格初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后进行面试,按笔试50%、面试50%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而出现考察名额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最后考察人选。入围考察人选名单由县委宣传部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公示。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综合考察人选在本单位的工作表现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县委宣传部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许荣斌
咨询电话:0796-570100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万安县委宣传部解释。
中共万安县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