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单位和名额
选调名额共15名。其中县委办公室2名(公务员1名、事业干部1名),县人大办公室1名(公务员)、县政府办公室6名(公务员4名、事业干部2名)、县委编办1名(公务员)、县委网信办2名(事业干部)、杨岐山风景区管委会3名(事业干部)。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职位选调范围:全县范围内各乡镇、各部门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事业干部职位选调范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干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干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公务员职位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1日(具体见职位要求)。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4.三年内有考试失信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办理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3月25日在江西上栗网(http://www.jxslx.gov.cn/)、上栗发布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七楼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表(见附件2);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5.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上栗县考试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上栗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栗县人社局人事股提交书面说明)。
6.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选调,经选调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根据各职位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上的(不含1: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下的,只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面试前三天)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该招聘岗位当日参加统一面试组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才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选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只进行面试的选调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未进行笔试的,则通过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六)公示和调动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江西上栗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编制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对录取(选调)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上栗县考试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上栗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799-386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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