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垂改、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经市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同意,通过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2名至大余县环境保护局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本次面向全县选调的职位是大余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名、下属全额拨款2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共选调工作人员14名(具体选调岗位见附表)。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在编在岗,并已满相关服务期限。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选调资格
1、工勤编制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用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有回避关系岗位的选调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各选调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大余县环保局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程序包括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和调入(录用)等环节。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下午4:00止。报名地点:大余县环保局。参选人员如实填写《大余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2、资格审查的地点: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参选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4、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
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选调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彩照3张、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咨询电话
选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0797-8722113(大余县环境保护局),0797-8716301(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本公告由大余县环境保护局、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请各位参选人员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参选人员联系而影响选调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行承担。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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