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县综治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1.综合督导岗2人(限男性);
2.窗口接待岗1人。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激情高、能力强,有志于从事政法、综治、维稳机关工作;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写作能力,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分配;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要求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年限3年以上,即2016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西部志愿者计算工作年限);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违反计划外生育或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已满5年;
7.历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2019年4月24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4月30日的上午9:00至下午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
中共修水县委政法委员会109办公室(城南政府行政中心),联系电话:0792-7055286。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3.资格审查
2019年4月30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4.考试时间与地点
详见准考证
5.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公文写作能力等。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选调名额,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选调入闱对象。
6.组织考察。按1:1比例确定入闱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7.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公示和办理调动。按照选调计划数1:1确定拟入闱对象,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由考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拟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92—7055286
修水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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