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委办公室工作力量,加快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7〕6号)、《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等文件规定,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共选调工作人员5名。选调岗位详见《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州(不含吉首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
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至 2月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吉首市委办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吉首市市政大楼A栋814室);报名电话:8520835。
4.报名资料:
①《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吉首市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报名资料不真实的,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0年2月14日(上班时间)到报名点领取。
(五)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吉首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于2月15日在吉首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吉首市委办公室研究,可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六)体检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必须在体检前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复印件(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加盖市州级人社部门印章《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体检由吉首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考察对象,由吉首市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了解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情况。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者,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吉首市人社局进行指导,驻吉首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8520835
监督举报电话:8520868
附件:
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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