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促进机关事业干部动态交流,经研究,决定面向宿迁市宿城区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选调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选调对象为区内在编在岗公务员(有服务期限要求的,须符合相关规定),级别为一级科员及以下;2016年之前(含2016年)聘用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
4.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岗位要求,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公务员岗位报名地点为宿城区政府办公楼405室,联系电话:82960191;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为宿城区政府办公楼230室,联系电话:82960398。
报名提供材料:报考人员登录宿城党建网(www.scdj.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3.素质测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与体检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递补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
5.公示与调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2960192。
附件:1.2019年宿城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2019年宿城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宿城区委组织部
宿城区人社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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