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是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九个国家级新区,获批设立五年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目前正迎来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军民幸福、干部自豪、令人向往的美丽新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的“三化一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青岛西海岸新区决定面向全国选聘一批事业单位专业化领导干部。
一、选聘数量和职位
区直事业单位专业化正科级领导干部10名(具体职位情况见附件1),分别是:
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副主任(正科级)1名;
区城市规划编制中心副主任(正科级)1名;
区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副主任(正科级)1名;
区海洋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正科级)1名;
区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1名;
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服务科科长(正科级)1名;
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主任(正科级)1名;
区会展服务中心规划科科长(正科级)1名;
区招才中心招才引智二部部长(正科级)1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政策研究科科长(正科级)1名。
二、选聘范围
青岛西海岸新区以外区(县、市)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青岛市驻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对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受编制身份限制,面向社会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有累计3年以上职位相关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12月15日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选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应聘人员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专业化领导干部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于2019年12月13日—12月15日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以“职位代码+姓名”命名,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时间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邮箱报名同时,通过邮政EMS邮寄相关材料至指定地址,邮寄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专业化领导干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三张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同电子照片)。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以及本人工作期间所获荣誉、发表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原件于综合测试阶段查验。
(二)资格初审和综合测试
报名截止后,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对达不到规定比例或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视情核减相应岗位计划。具体综合测试安排,另行通知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未进入综合测试范围的,不再通知。
(三)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分职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实地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广泛听取意见。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谈话等形式进行。
在考察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视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视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huangdao.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选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咨询电话:0532-86988557。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专业化领导干部人才职位表.xls
2.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专业化领导干部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
专业化领导干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