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赣州市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考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考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选调(考选)优秀工作人员,充实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二、选调(考选)职位及人数
1.选调市政协办公室公务员2名。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录用后只保留相应级别工资及福利待遇。
2.选调市政协办公室下属的市政协委员联络处事业编制正科级干部(七级职员)1名。
3.考选市政协办公室下属的市政协委员联络处事业编制一般工作人员3名。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级职务的,聘用后职务按九级职员执行,只保留相应薪级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选调(考选)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考选)对象
1.选调市政协办公室公务员,必须是2016年8月1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现为赣州市直行政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不含公检法司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2.选调市政协委员联络处事业编制正科级干部(七级职员),必须是赣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且不在任职试用期的正科级干部(七级职员)。
3.考选市政协委员联络处事业编制一般工作人员,必须是2016年8月1日前进入赣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考选)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表现好,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3.能力要求:热爱政协工作,文字功底较为扎实,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学历、工作经历及年龄条件:
(1)选调市政协办公室公务员和考选市政协委员联络处事业编制一般工作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本科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2)选调市政协委员联络处事业编制正科级干部(七级职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选调(考选)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有关政策有服务年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有回避关系岗位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选调(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考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调职位无面试环节)、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取。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政协办公室组织联络科(赣州市市政中心3号楼一楼3122办公室)。
3.报名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前来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可在赣州市政协网站下载或复印)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本单位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县(市、区)直、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还须同时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承诺,对试用不合格人员同意接收回单位安排工作。
(7)选调公务员职位的还须提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本单位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8)选调市政协委员联络处事业编制正科级干部(七级职员)的,还需提供正科级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本单位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审核完后退还本人,需留存的复印件由市政协自行复印,复印件恕不退还。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考选)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考选)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项选调(考选)计划。
(二)笔试
完成报名人员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赣州市政协办公室组织联络科(赣州市市政中心3号楼一楼3122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内容是公文写作测试。采取命题作文的形式,两个题目,分上、下午进行,每个题目需由考生完成3000字左右的公文撰写,每题50分,笔试总分100分。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选调按1:2的比例、考选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入闱选调考察人员和入闱考选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赣州党务公开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政协网上公告。
选调职位无面试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导致选调考察人员少于选调计划数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补足到选调计划人数。否则不进行递补。
(三)面试
入闱考选面试人员按网上公告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考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选考察对象(如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入闱考选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赣州党务公开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政协网上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经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仍达不到3:1的,如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考选计划数),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如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等于考选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者方可入闱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致实际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员。
(四)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选调(考选)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考选)资格。
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导致选调职位考察人员少于选调计划数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补足到选调计划人数,否则不进行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导致考选职位考察人员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选调人员,由市政协机关选调(考选)工作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选调职位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的考选人员确定为考选职位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选调职位由市政协机关选调(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员。考选职位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赣州党务公开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政协网等媒体和考生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调动(聘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聘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0797—8392121
附件:赣州市政协办公室选调(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政协赣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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