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充实县委宣传部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行政单位中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到进贤县委宣传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县委宣传部机关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选调对象为通过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进贤县公务员。
2.本人为进贤籍或配偶在进贤工作1年以上(配偶应为进贤县财政供养人员)的外地干部,通过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公务员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3.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尚在新录用、任职试用期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16日(8:30-17∶30)
2.报名地点:进贤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进贤县委大楼226室)。咨询电话:0791-85622291。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4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
(5)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6)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配偶为在进贤工作一年以上的财供人员,需提供配偶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有上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查
1.由进贤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编办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3.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9年8月21日下午17:00前到进贤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进贤县委大楼226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选调人员要求达到1:2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1:2的比例,相应减少选调人数。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文字能力和新闻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N+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入闱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经考察有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2、体检。拟选调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调动
1、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进贤县党政信息平台、掌上进贤APP、进贤发布政务微信号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反映,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2、调动。对公示没有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正式选调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并签定连续工作五年的服务协议。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公示。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编办等单位相关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日常选调的具体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1-85622291
附件1:2019年进贤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新).docx
附件2:2019年进贤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表(新).docx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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