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一区四中心”,推进章贡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23名区直单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数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23名,具体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2。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1.章贡区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章贡区外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且符合服务期相关规定(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9月1日)。
3.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须符合选调职位要求,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各选调职位具体要求)
8.与所报考单位在职人员无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9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章贡区党务公开网(http://www.zgdw.gov.cn/)、“章贡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报考2个或2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赣州市章贡区公开选调考试。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章贡区市民中心西侧游泳馆运动员入口处)。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如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经核查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1寸照片4张(2张贴在报名表,另交2张做准考证),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格式见附件1);
③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
④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本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⑦所报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4.其它。选调开考比例为1: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改报到符合本人条件的其它职位,采取现场改报的方式进行,如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改报,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现场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事宜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生在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前往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章贡区市民中心西侧游泳馆运动员入口处)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6.如某职位报名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等个人原因致某职位选调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使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选调计划不核减。
(四)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在2019年10月17日下午14:30-18:00,前往章贡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章贡区区政中心东楼12楼1206,联系电话:0797-8199082)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笔试40%、面试6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4.其他事项。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成绩方为有效。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计划选调人数),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选调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考察对象本人提供近一年内(2018年9月1日后)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未提供合格体检报告的取消选调资格。
2.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入闱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考察、已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后放弃选调资格、考生被举报不符合选调条件经查属实被取消选调资格等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章贡区党务公开网(http://www.zgdw.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调档审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若选调人员调动前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选调后安排科员岗位、享受相应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调入章贡区机关单位后,按照区办字〔2009〕35号文件进行管理。
(八)服务年限
本次选调人员一经录用,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我区或参加区外选调。
四、本方案由赣州市章贡区2019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8199082。
附件:
赣州市章贡区2019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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