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南通市委组织部同意,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计划
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6名。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2月28日),且在编在岗;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四)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1. 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2.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4月2日(不含法定休息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南通市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416房间,联系电话:0513-85099120。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④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⑤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⑥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数。
(三)综合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综合考察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 笔试。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 适岗评价。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遴选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测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5:2:3的比例计算总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由遴选单位领导班子结合综合测试成绩进行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遴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作风表现、综合文字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遴选资格,视情况经遴选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实行公开遴选“成果利用”,凡进入面试人员均作为后备人选,一年内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转任至遴选单位工作。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遴选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取消遴选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同意,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遴选解释权属于南通市政府办公室,未尽事宜由南通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99120(南通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99157(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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