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石家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石家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科员职位5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热爱和熟悉金融工作;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限于经济学、中文专业,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机关业务工作能力。因工作性质原因,经常外出、加班、值夜班,适合男性;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或任职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报名者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符合选调条件者在2016年9月23日至10月11日报名(工作日期间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院内1号楼328房间,咨询电话:0311-86687324、86688317、86688125。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报名表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选调。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各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和金融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工作阅历、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从高到低确定。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决定与使用。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市金融办公告栏及本人原单位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石家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