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部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管理)单位且已进行公务员(参管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高,表现优秀;
2.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放宽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日;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外);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和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统一到区县(市)委组织部、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政工(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各地各单位按照遴选条件,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筛选。每个区县(市)择优推荐不超过5名,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部领导审定。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全过程。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根据遴选计划,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核减计划。
(1)笔试:采取自命题写作或命题写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行政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气质等。
总成绩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4.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不列入考察对象。缺额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5.公示与试用。根据考察情况,部务会研究确定试用对象,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试用人员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
6.转任。试用期满后进行考察,部务会研究确定调入对象,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下午5:30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委机关1号办公楼四楼412室),电话:7787557。
3.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需加盖区县〈市〉委组织部或市直单位公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同时上报电子版);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为主起草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稿或调研报告3篇以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区县(市)委组织部或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管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以上,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