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永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永组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研究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与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2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文字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有起草或参与起草重要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经历。
6.出生时间和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遴选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2019年机构改革已转隶的和参加2019年市直单位选调考试已被录取的;
6.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9月23日。
2.报名地点: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市政府办公楼807室)。
3.联系人:蒋智林,8368335,13807439430。
4.报名材料。①《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须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④提供本人参与起草的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或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稿3篇,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
(三)笔试
报考总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公开遴选。笔试采取命题作文方式,分两轮进行,每次笔试成绩均按50%计算,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文稿写作能力。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数与考生数比例1:2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如有放弃面试资格者由下一名递补。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替补。
(八)研究决定
市政府研究室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调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十)调入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待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