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双牌县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纪检组)、双牌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面向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公务员20名。其中县纪委监委机关6名,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9人,县委巡察机构5人,具体岗位服从组织分配。
二、选调范围
县直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的在职在编科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以后出生)。
4、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4、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入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双牌县政府网和双牌新闻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2、报名材料:①《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老计生委三楼)。
咨询电话:0746--7723063。
(三)资格审查
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按照选调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选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选调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若选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选调计划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分数线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核定)以上,方能确定为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相应程序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组组成人员,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调入
考察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746-7723063、0746--772709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确定为正式选调对象,选调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应当诚信报名,进入考核后,不得随意放弃,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双牌县纪委监委(含派驻纪检组)、县委巡察
机构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