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温岭市公开选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为温岭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民政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选调人员基层服务年限及机关工作年限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选调方式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报名事宜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5日。
2.报名地点: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太平街道万昌中路319号706室,联系电话:8614521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4.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四、录用办法
1.报名确认截止后,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则取消选调计划。
2.按照笔试得分高低排序,按拟选调名额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按两项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温岭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9日
更多详情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