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工作需要,现就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一)参公人员
职位: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职位: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工作人员6名,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一)参公人员
全省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省范围内的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按照规定,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
四、选调方式
面试。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3日—27日(含周末)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由报考者或者委托人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江市市中区汉晨路488号三楼318室)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三份;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 》复印件1份,需加盖现单位公章。
4. 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首次签订);
6.委托他人报考的,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
7.报考岗位需中共正式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人数需达到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若报名结束后,该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调减岗位或取消岗位录用计划的,将电话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或未如实提供报考信息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被考察人选符合工作岗位需求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通过考察的均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集体研究
由内江经开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本次选调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定级
选调人员调入后,其职级根据用人单位的职级职数情况,重新按程序核定。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报名时请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
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本人原因在选调期间未接到电话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3.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由中共内江市纪委内江市监委派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832-2266993;监督电话:0832-2223258。
附件:
1.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职位情况表;
2.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
3.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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