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巴中市巴州区区级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巴中市巴州区2019年公开选调(聘)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区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26名,区级事业单位14名。具体单位、职位(岗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详见职位(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区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面向区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选调,区级事业单位面向区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业务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符合职位(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过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职位(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机要涉密人员等其他不宜参加选调(聘)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每日09:00-12:00,15:00-18:00)。
1.填写报名表。报考者根据职位(岗位)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岗位),下载《巴中市巴州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准备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供资格审查时用。
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者带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寸照片3张和选调(聘)单位所设职位(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复审。
报考区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的报名地点为西华街2号5楼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联系电话:5229751,5229712;报考区级事业单位的报名地点为凤谷街50号6楼区人社局事管股,联系电话:5237613。
本次选调(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聘)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与选调(聘)的资格。
3.发放准考证。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4.职位(岗位)调整。选调(聘)职位(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选调计划。
四、考试
本次选调(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1科,分值100分。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2019年9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巴州党建网(www.bzqwzzb.gov.cn)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巴州区委组织部提交申请。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聘)职位(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职位(岗位)选调名额,综合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中有效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比例的选调(聘)职位(岗位),按照不低于同类岗位(职位)考察对象的面试最低分数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各选调(聘)单位负责实施。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聘)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个人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聘)资格而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调(聘)机关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调(聘)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选调(聘)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待遇,职级公务员转任相应职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流动到行政机关的,随即进行公务员登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公告中明确的岗位等级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聘)资格,并记入干部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各选调(聘)单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827-5229751、5229712(巴州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827-5237613(巴州区人社局事管股 )
八、本公告由巴州区委组织部、巴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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