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州商务局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州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其中:综合与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1名,办公室会计1名。
二、选调对象
全州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未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9.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各报考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综合与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参加工作5年以上,从事文秘工作3年以上;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经济学、信息管理;中共党员。
②办公室会计: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初级会计职称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经历,熟悉财务管理等办公软件;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财政。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