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对象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中“是否进入资格复审”项为“是”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9:00-12:0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电话通知,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3:00-17:00、10月27日(星期五)9:00-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三)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407办公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的原件(贴上照片,正反面打印),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1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工作经历等)和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复印件1份。
6.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8.本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达规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816—2737991(张老师)。
附件: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x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