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度南充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南充市司法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姓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林玲 | 202301070911 | 刘小红 | 202301081017 |
汪婕 | 202301070926 | 安艺文 | 202301081022 |
廖小丽 | 202301070927 | 邹玲 | 202301081026 |
刘彦宏 | 202301071002 | 张舒瑶 | 202301081030 |
熊小龙 | 202301071004 | 宋红霞 | 202301081101 |
徐野 | 202301081107 |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南充市司法局315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北湖巷89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6.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和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联系电话畅通。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817-5258951、18881772788。
南充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