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对象
(一)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绵阳市范围内(涪城区除外)的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员额法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绵阳市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四川省范围内(涪城区除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二、公开考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调名额:33名。其中:公务员10名(含员额法官2名),参照管理人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含教师3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公开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的,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报考人员应具备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不实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2月21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或者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本次公开考调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
2.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报名地点在绵阳市涪城区委党校(涪城区建设街12号)。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单位岗位聘用文件(岗位聘用审批表);
(4)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本人2020-202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单位工作证明、任职文件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
(8)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注: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考试准考证》。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公开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三)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考试准考证》通知为准。报考者在考试当天须持《考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myfc.gov.cn/,下同)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公开考调名额之比为3:1(开考比例降为2:1的职位,进入面试人选与公开考调名额之比按2:1把握)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公开考调人数之比低于3:1(开考比例降为2:1的职位,进入面试人选与公开考调名额之比按2:1把握)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前,考生须按面试公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与公开考调单位研究后确定。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与邮箱扫描件一致)原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有关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其中教师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按照考调人员名额差额确定考察对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按照公开考调人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对象名单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如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无差额考察对象的,以实际进入考察的人员开展考察。
2.考察工作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统筹,各公开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各公开考调单位根据总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形成差额考察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考察后由各公开考调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职位需求且是否进入下一步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与公开考调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3.考察通过后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公开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与公开考调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公示及调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公开考调人员名单并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调查线索。
2.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受影响的,按规定程序对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由报考者负责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档案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公开考调资格。
3.档案专项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公开考调人员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出手续。未按要求完成调出手续的,经原单位同意后,可先借用到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不负责协调考生的调动事宜。
五、公开考调纪律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严明公开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6.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举报。
六、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电话:0816-2227343,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0816-2263419)。各岗位具体条件由各公开考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监督电话:13458301283。
附件:
1.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3.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公开考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5.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