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公务员转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公开选调公务员方案:
一、选调职位
副科长1名,四级主任科员1名,一级科员4名,具体详见《珠海市财政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热爱财政工作,有一定的财政理论政策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敬业廉洁,为人低调,甘于奉献。
(二)具有全国各级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身份,符合相关职位年龄要求,担任拟转任职务(职级)同级或者以上职务(职级)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愿意接受根据考察情况以不高于报考岗位职务职级重新安排的工作。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报考相应职位还应符合相关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要求,详见《珠海市财政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六)除试用期外,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基层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等不适宜选调的情况。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jbg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全国选调】XX单位+选调职务+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1)《珠海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2)《珠海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需excel版一份;(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4)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如有请提供)。
2.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402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电话:0756-2529511。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4.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按一定比例择优选择考生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珠海市财政局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四)确定考察对象及组织考察
珠海市财政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相关考察对象资格条件经报珠海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派出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把是否忠诚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信念、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选调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和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并由珠海市财政局决定是否按程序递补考察对象。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珠海市财政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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